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流程、数据有效性判别指标、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有效均值的计算以及无效数据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 值、温度和流量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法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由实现废水流量监测、废水水样采集、废水水样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
3.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在线连续监测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的仪器、仪表。
3.3
有效数据 Validity data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正常采样监测时段获得的经审核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
4 数据有效性判别流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分为正常采样监测时段和非正常采样监测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