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粒度的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粒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土壤粒度 determination of particle size distribution
又称土壤颗粒组成或机械组成,是指土壤中不同粒径矿物质颗粒的组合比例,以各级颗粒所占质量百分数表示。
3.2
斯托克斯定律 Stokes's Law
不同粒径的颗粒在重力作用下,其下降速度与球体(土粒)的半径平方(r2)成正比,与分散介质的黏滞系数成反比。
4 方法原理
将通过2mm筛孔的风干土样制成悬浊液。粒径大于0.063mm的颗粒由一定孔径的筛子筛分;小于0.063mm的颗粒则依据斯托克斯(Stokes)定律,采用吸液管法或者比重计法测定。根据各级颗粒质量计算其百分含量,并在半对数纸上绘制土壤粒径累积分布曲线(见图3),从而确定土壤粒度。
5 干扰和消除
5.1 有机质和盐类(尤其是像石膏等难溶性盐类)会产生絮凝,影响样品测定,可加入分散剂消除絮凝影响。
5.2 氧化铁和碳酸盐(尤其是碳酸钙、碳酸镁)会干扰土粒分散,影响测定,可加入连二亚硫酸钠及乙酸钠去除氧化铁的干扰,用过量盐酸溶液去除碳酸盐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