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卤代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甲烷、氯乙烯、溴甲烷、溴乙烷、氯丙烯、二氯甲烷、氯丁二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环氧氯丙烷、四氯乙烯等14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03mg/m3~0.6mg/m3,测定下限为0.0012mg/m3~2.4mg/m3,详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挥发性卤代烃用气袋采集,直接进样,经气相色谱分离,电子捕获检测器(ECD)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4.1挥发性卤代烃标准气体: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气体,参考浓度见表1。
表1 混合标气中各组分参考浓度
序号 | 化合物名称 | 标准气体体积分数 |
1 | 四氯化碳、四氯乙烯 | 0.0100 |
2 | 三氯甲烷、三氯乙烯 | 0.100 |
3 | 氯丁二烯 | 1.00 |
4 | 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溴甲烷、溴乙烷、氯丙烯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