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各生产设备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修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限值,以及环保相关管理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现有水泥工业企业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对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产线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茶乙二胶分光光度法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77 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 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3.2
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3
单位产品排放量 emission of unit product
各设备生产每吨产品所排放的有害物质量,单位为kg/t。产品产量按污染物监测时段的设备实际小时产出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