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膏霜、乳液、化妆水)和洗手液类产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膏霜、乳液、化妆水)和洗手液类产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测定。
本方法对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检出限为12 mg/kg,定量限为40 mg/kg定容至刻度,摇匀,得浓度为1 000 mg/L的标准储备液,将标准储备液稀释至浓度为50 mg/L、100 mg/L、 200 mg/L、500 mg/L、1000 mg/L的标准溶液。冰箱冷藏保存。
4.7 5%硫酸-甲醇溶液:取约50 mL甲醇于100 mL烧杯中,搅拌下滴加5 mL浓硫酸(4.4),冷却后转移至100 mL容量瓶中,甲醇定容至刻度。
4.8 饱和氯化钠溶液:取一定量氯化钠(4.3),加水配制成饱和氯化钠溶液。
5 仪器
5.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检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