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云母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用云母,包括了合成氟金云母、天然的绢云母和白云母。该产品用于化妆品中主要起遮盖、改善肤色、增白及屏蔽紫外线的作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03.1-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234 蓖麻籽油
GB/T 9086-2007 用于色度和光度测量的标准白板
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年)
3 分子式
3.1 合成氟金云母
KMg3F2
3.2 天然云母
M+M32+[AlSi3O10]2或M+ M23+[AlSi3O10」(OH)2
M+一K+或Na+;
M2+一Mg2+、Fe2+或Mn2+;
M3+一A13+、Fe3+或Mn3+。
4 分类与分规格
4.1 分类
化妆品用云母分为三类:Ⅰ类;合成氟金云母;Ⅱ类:绢云母;Ⅲ类:白云母。
4.2 分规格
Ⅰ类产品按照粒径分为100目、325目、400目、600目、800目、1250目、1 500目、3000目,8个规格。
Ⅱ类产品按照粒径分为H60、HS25、HS10,3个规格。
Ⅲ类产品按照粒径分为HM110、HM80、HM60、HM40、HM25、HM10,6个规格。
5 要求
5.1 外观
应具珍珠光泽,呈鳞片状。
5.2化妆品用云母应分别符合表I、表2和表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