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检测第三方检测业务范围广泛,同时已开展多年的业务检测范围,全国近千家实验室,资质齐全,相关检测标准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翻新轮胎用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机械车辆用充气轮胎的翻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1 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1190 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GB/T 6326-2005,ISO 4223-1:2002,neq Definitions of someterms used in the tyre industry-Part 1:pneumatic Tyres)
HG/T 2177 轮胎外观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洞口尺寸 hole dimension
指打磨完后,洞疤*外帘布层处*大尺寸。全钢子午线轮胎指*外层钢丝处*大尺寸。
4 技术要求
4.1 胎体选择
4.1.1 用于翻新的胎体,其胎侧标识应有以下内容:
轮胎规格、商标、厂名(或产地)、负荷指数(或*大负荷能力或层级)。
4.1.2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胎体可用于翻新:
4.1.2.1 胎冠花纹深度测量点剩余花纹深度允许为零。
4.1.2.2 胎冠磨损。
子午线轮胎冠部带束层允许局部磨损或锈蚀2层,宽度不超轮胎名义断面宽度的20%,总长度不超过1/10周长。
斜交轮胎冠部允许局部磨损胎体帘布总层数的30%,宽度不超过轮胎名义断面宽度的20%,单个损伤处不超过1/20周长,总长度不超过1/10周长。
4.1.2.3 胎肩脱空
子午线轮胎两侧胎肩部允许有局部小面积可磨掉的脱空,脱空总长度不超过1/8周长斜交轮胎两侧胎肩部不允许有大面积脱空,脱空的总长度不超过1/16周长。
4.1.2.4 胎侧损伤。
子午线轮胎胎侧允许有轻徽老化裂纹,但不得深及钢丝帘布。
斜交轮胎胎侧允许有轻微老化裂纹,但不得深及胎侧胶厚度的1/3以上。
4.1.2.5 胎里损伤。
子午线轮胎不允许有跳线、辗线和胎侧缺压变形,不允许有气密层的损伤。
斜交轮胎胎里帘布层间不允许有脱空,胎侧内不允许有跳线或辗线现象。
4.1.2.6 洞口至胎趾的*短距离
沿胎里测量,轮胎涧口边缘至胎趾的距离:
轮辋名义直径(in)为24、25、33、35的轮胎不允许到达防水线处。
轮辋名义直径(in)为45、49、51、57的轮胎不允许小于250mm。
4.1.2.7 穿洞损伤
斜交轮胎胎体允许有穿洞性损伤,允许穿洞〔或损伤帘布层数2/3及其以上)个数:
轮辋名义直径(in为24、25、33、35的轮胎不允许超过4个。
轮辋名义直径(in)为45、49、51、57的轮胎不允许超过5个,
4.1.2.8 两洞间距
轮辋名义直径(in)为24、25、33、35的轮胎不得小于500mm。
轮辋名义直径(in)为45、49、51、57的轮胎不得小于800mm。
4.1.2.9 胎体洞口位置允许*大尺寸:子午线轮胎应符合表1的规定,斜交轮胎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 翻新前
4.2.1 翻新前应进行胎体清洁和干燥。
4.2.2 除采取人工检查胎体,必要时配备机械或无损检验设备,用以检查胎体內伤。
4.2.3 胎体的打磨尺寸与胎面弧度应符合模具要求。
4.2.4 使用的各类翻胎材料(如原材料、修补材料、水胎等)均应有质量保证、使用说明和保存条件等。
4.3 翻新后
4.3.1 轮胎翻新硫化后,进行成品检验,按照HG/T 2177 标准要求,检查有无外观质量或内在质量的
缺陷,衡量标准判定品级,或返修处理或报废等。
4.3.2 应根据胎体及翻新轮胎的质量及检验情况确定翻新轮胎的负荷能力。如不能达到原胎体的性能要求,应重新标示低于原新胎的*大负荷能力。
4.3.3 翻新轮胎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1190 的要求。
4.3.4 外观质量。
翻新轮胎应逐条进行外观检查,外观应均匀整齐,所有修补过的部位均应打磨平整;轮胎胎肩翻新面两端不允许露锉印;花纹沟底部不允许露锉印;修补衬垫无翘边,其他按照HG/T 2177 的规定检查每条翻新轮胎有无外观质量或内在质量的缺陷。
4.3.5 内在质量。
翻新轮胎内外任何部位必须粘附严实,不允许有蜂窝、脱空或脱层,不允许有霱要补强的伤口遗漏补强。
4.3.6 外缘尺寸。
翻新轮胎与同规格新轮胎充气后的断面宽与外直径的值(不含偏差)相比,翻新轮胎外直径与断面宽度不得超过*大使用尺寸(外直径、总宽度)。
4.3.7 翻新轮胎不应装于工程机械车辆的转向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