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重复商业洗涤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重复商业洗涤对织物燃烧性能的影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629-1988 纺织品 试验时采用的家庭洗涤和千燥程序(neq ISO 6330-1984)
GB/T 8632-1988 机织物经商业洗涤后尺寸变化的测定(neq ISO 675:1979)
3 设备和试剂
3.1 洗衣机
3.1.1 自动洗衣机(A型)
具有一逆向动作的水平转鼓,转鼓直径480~610 mm,装有3个或4个提升片,转速为30~52 r/min,每10-20r逆转。液位可控制成高和低两个水位,容量为0.3 V,和0. 54V1,V1为转鼓体形之(见5.1),须有加热及控制水温的装置。该自动洗衣机应按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程序使用.
注1:该规定所允许使用的机器范围较GB/T 8629所规定的范围更大。 GB/T 8629所规定的A型机器若能满足液面控制要求便可使用。
3.1.2 转轮洗涤机(w型)
如GB/T 8632中规定的,可用于第8章或第9章规定的程序。此类机器具有一个不同的逆向动作.每5~10r逆转,且具有蒸汽加热装置。
3.2 软水
高硬度为20 mg/L,以碳酸钙表示。
3.3 陪试织物
100纬纯棉漂白单层机织物或100%涤纶单层织物,每块尺寸至少为350 mm×500 mm,并锁缝布边,以防松散。
3.4 含过硼酸钠的低泡沫洗涤剂
可用GB/T 8629规定的IEC或ECE标准洗涤剂.过硼酸钠与洗涤剂以1:4的配比在临用前加入。洗涤剂量以洗涤剂加过硼酸钠计。
3.5 熨斗或压烫机
应具有与所试材料相适应的温度调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