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T 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甲酸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的聚酞胺纤维和棉、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聚醋纤维、聚丙烯纤维、含氯纤维、聚丙烯睛纤维或玻璃纤维等二组分混合物中纤维含量的方法。
本部分也适用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发的混合物。但当羊毛含量超过25%时,宜采用GB/T 2910.4 规定的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9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11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GB/T 2910.1-2009,ISO 1833-1: 2006,IDT)
3 原理 用甲酸试剂将聚酞胺纤维从已知干操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棍合物干燥质量分数。由差值得出第二种纤维的质量分数。
4 试剂 使用GB/T 2910.1和本部分4. 1和4. 2规定的试剂。4.1 80%(质量分数)甲酸溶液(密度ρ=1.19g/mL)
将880 mL的90%(质量分数)甲酸(密度ρ=1.20 g/mL)用水稀释至1 L;
也可用780 mL的98%-****(质量分数)甲酸(密度ρ=l.22 g/mL)用水稀释至1L。
甲酸溶液的浓度应在77%-83%(质量分数)范围内。
注:80%(质量分数)甲酸溶液密度ρ=I.186 g/mL,
4.2 稀氨水溶液
将80 mL氨水(密度ρ=0.88 g/mL)用水稀释至1 L。
5 设备
使用GB/T 2910.1和本部分5. 1规定的设备。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小于200 mL。
6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910. 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