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T 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甲酸/氯化锌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的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纤维两组分混合物含量的方法。如试样中有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存在时,则应预先试验是否溶于试剂。
本部分不适用于混合物中的棉纤维已经受到严重的化学降解,也不适用于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中存在不能完全去除的耐久性整理剂或活性染料,致使其不能完全溶解。
警告:使用GE/T 2910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91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GB/T 2910. 1-2009,ISO 18334: 2006,IDT)
3 原理 用甲酸/氛化锌试剂把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质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第二种组分质量分数。
4 试剂
使用GB/T 2910. 1和本部分4.1、4.2规定的试剂。
4.1 甲酸/氯化锌试剂:20 g无水氯化锌(质量分数>98%)和68 g无水甲酸加水至100 g。 注:此试剂有害,使用时宜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4.2 稀氨水溶液
取20 mL浓氨水(密度为0. 880 g/mL),用水稀释至1 L。
5 设备
使用GB/T 2910. 1和本部分5.1、5.2规定的设备。
5.1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小于200 mL,具玻璃塞。
5.2加热装置:保持三角烧瓶温度为℃或(70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