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设计参数与技术要求、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构筑物及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可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设施建成后运行等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3836.1~1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总则 HJ 493-200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J 19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8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CJJ 31-89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