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污染为主的污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JJ 60 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符合本标准。3.1 油脂 oil and grease 指乙醇或甘油(丙三醇)与脂肪酸的化合物,称为脂肪酸甘油酯。在常温下,液态脂肪酸甘油酯,称为油;固态脂肪酸甘油酯,称为脂。3.2 含油污水 oil waste water 指主要污染物为油的污水。3.3 浮油 floating oil 指油珠粒径大于100μm,静置后能较快上浮,以连续相的油膜漂浮在水面。3.4 分散油 dispersed oil 指油珠粒径为10~100μm,以微小油珠悬浮于污水中,不稳定,静置后易形成浮油。3.5 乳化油 emulsified oil 指油珠粒径小于10μm,一般为0.1~2μm,形成稳定的乳化液。且油滴在污水中分散度愈大愈稳定。3.6 溶解油 dissolved oil 指以分子状态或化学方式分散于污水中,形成稳定的均相体系,粒径一般小于0.1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