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桐一次性承办十桌以上宴席的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春节临近,餐饮服务消费增多,少数餐饮服务单位假冒伪劣、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增大。
沈阳市食药监局从2012年12月24日~2013年2月24日对旅游景区、重要商业街区、冰雪节、灯会、庙会等特色旅游接待场所和美食广场、美食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以及大型饭店、年夜饭及大型商务活动承办单位,省、市"两会"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农村自办宴席重点单位等进行排查。
沈阳市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味道是否正常,慎食卤熟食、盒饭、冷荤凉菜等食物,慎食或不吃生食海(河鲜水产品等易过敏食品,不选择四季豆、野生蘑菇等易中毒食品和不常吃或从未食用过的食品,不食用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
同时,今年餐饮单位一次性承办十桌以上宴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申报登记,谨慎制定菜谱,排除高风险食品,并按规定留样48小时,100克以上。禁止供应外购散装熟食和河豚鱼,严禁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制作菜肴时,要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加工食品要保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切配冷菜和熟食在供应前2小时内完成。
同时,餐饮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感冒、咽喉炎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