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摆线针轮减速机(以下简称减速机)承载能力及传动效率的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设备、试验装置、试验方法、数据处理及测定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双轴型(包括电动机直连型)一级传动减速机、双轴型二级和三级传动减速机,其他类型的摆线减速机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2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9651
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JB/T 2982
摆线针轮减速机
JB/T 6876
转矩转速传感器
JB/T 6877
转矩转速测量仪
JB/T 12929
摆线针轮减速机温升测定方法
3试验条件
3.1减速机试验应在专用的试验台上进行。
3.2减速机试验时,室内的环境温度应在5℃~40℃范围内。减速机周围空气应自由流通,不允许采取强迫流通的方式。
4试验仪器设备
4.1―试验台架、设备
试验台架、设备如下:·试验平台或试验台架;
·原动机(原动机的输出功率和转速,应能满足被测减速机在测试时所需的输入功率和转速的要求);
·磁粉制动器加载器(磁粉制动器应能满足对被测减速机进行负载和超载试验的要求)。在减速机输出转速不大于700 r/min时,可采用磁粉制动器加载;
·增速机、发电机加载(增速机、发电机加载的设置,视被测减速机负载和超载的要求而定);·联轴器(应选用柔性连接的联轴器,且应方便于断开后调整传感器的零点)。
4.2仪器
4.2.1 所有测量仪器都应在检定合格的有效期内,并符合准确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