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 173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监测过程中,进行样品采集、贮存和运输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环境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运输,也适用于海洋废物倾倒和疏浚物倾倒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73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 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 17378.4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3 通则
3.1 采样代表性
欲使采集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应周密设计监测海域的采样断面、采样站位、采样时间、采样频率和样品数量,使分析样品的数据能够客观地表征海洋环境的真实情况,确保所采样品不仅代表原环境,而且应在采样及其处理过程中不变化、不添加、不损失。
3.2 采样目标
采样目标就是采集运输方便、实验室易处理、能表征整体环境的样品。采取可行的措施,使样品中相关组分的比例和浓度与其在海洋环境中的相同,在实验室分析之前组分不改变,保持采样时的相同状态。
3.3 采样计划
采样计划是整个监测计划的重要部分。一般包括:
―何地如何进行采样;
―采样设备及其校验;
-样品容器,包括清洗、加固定剂;
―样品的舍取;
―样品预处理程序;
―分样程序;
―样品记录;
―样品贮存与运输;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3.4 采样程序
在设计采样程序时,**确定采样目的和原则,采样目的是决定采样地点、采样频率、采样时间、样品处理及分析技术要求的主要依据,采样程序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