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汽油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汽油油气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加油站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的专门场所。
3.2
油气 gasoline vapor
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3.3
油气排放浓度vapor emission concentration
标准状态下(温度273 K,压力101.3 kPa),排放每m3干气中所含非甲烷总烃的质量,单位为g/m3。
3.4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
3.5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unloading gasoline
将油罐汽车卸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油罐汽车罐内的系统。
3.6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filling gaso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