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使用GB/T 18412的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GB/T 18412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一电子俘获检测器(GC-ECD)和气相色谱一质谱(GC- MS)测定纺织品中毒杀芬残留量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纺织材料及其产品。
2 原理
试样经正己烷超声波提取,提取液浓缩定容后,用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GC-ECD)测定,外标法定量,或采用气相色谱-质谱(GC-MS)测定和确证,外标法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应均为分析纯。
3.1 正己烷:残留级。
3.2 无水硫酸钠:650℃灼烧3 h,冷却后贮于干燥器中备用。
3.3 毒杀芬标准品(C10H10C15,CAS No. :8001-35-2):已知纯度≥78%。
3.4 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毒杀芬标准品,用正己烷分别配制成质量浓度为100 μg/mL的标准储备液。
3.5 标准工作溶液:根据需要再用正己烷逐级稀释成适用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注:标准储备溶液在0℃~4℃冰箱中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在0℃~4℃冰箱中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