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多元素测定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法适用于食品中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汞、坨、铅的测定;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铝、硼、钡、钙、铜、铁、钾、镁、锰、钠、镍、磷、锶、钛、钒、锌的测定。
**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2原理
试样经消解后,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测定,以元素特定质量数(质荷比,m /z)定性,采用外标法,以待测元素质谱信号与内标元素质谱信号的强度比与待测元素的浓度成正比进行定量分析。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3.1.1―硝酸(HNO,);优级纯或更高纯度。3.1.2氩气(Ar):氩气(≥99.995%)或液氩。3.1.3氮气(He):氦气(≥99.995%)。
3.1.4金元素(Au)溶液(1 000 mg/L)。
3.2试剂配制
3.2.1 硝酸溶液(5+95):取50 mL硝酸,缓慢加入950 mL水中,混匀。
3.2.2汞标准稳定剂;取2 mL金元素(Au)溶液,用硝酸溶液(5+95)稀释至1 000 mL,用于汞标准溶液的配制。
注,汞标准稳定剂亦可采用2 g/L半胱氨酸盐酸盐+硝酸(5+95)混合溶液﹐或其他等效稳定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