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
1范围
GB/T13025的本部分规定了盐产品和盐化工产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盐产品和盐化工产品中水分的测定,其中干燥失重法仅适用于水分含量不高于4%的样品的测定。
2干燥失重法
2.1原理
试样于规定温度(80 ℃——200 ℃之间的某一温度)干燥至恒重后,称量干燥前后的减量。
2.2仪器
2.2.1 恒温干燥箱:温度波动≤士2℃。2.2.2低型称量瓶:60 mm× 30 mm。
2.3 分析步骤
称取10 g粉碎至2 mm 以下的均匀试样,称准至0.001 g,放入已在规定温度下干燥并称量过的低型称量瓶中,斜开称量瓶盖放入恒温干燥箱内,逐渐升温至规定温度,继续干燥⒉ h,盖上称量瓶盖﹐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以后每次干燥1h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000 5 g视为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