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烟台葡萄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台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姻台葡萄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R/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o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c123.com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1856白兰地
GB 15037葡萄酒
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 17204饮料酒分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5037,GB 11856,GB/T 172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烟台葡萄酒Yantai wines
以产自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新鲜葡萄,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经本标准工艺发酵酿制或蒸馏而成的葡萄酒。发酵酒自然酒度不低于9%(体积分数),蒸馏酒原酒自然酒度不低于8%(体积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