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贺兰山东麓葡萄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5037——2006葡萄酒
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503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wine in Helan mountain east region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生产的适合于酿酒的新鲜葡萄为原料,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酿制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