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4.1 总则,内容详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消防工程师消防规范标准,敬请关注希赛网消防工程师频道。
4.1.1试验大气条件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2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如试验时要求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
4.1.3试验安装
试验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试安装。如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试样工作*不利的安装方式。
4.1.4容差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16838要求。
4.1.5响应时间测量
4.1.5.1测量试样响应时间前,应按4.1.3规定将试样安装在符合附录A规定的标准温箱(以下简称温箱)中,并按4.1.2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如无特殊要求,应在试样的*大响应时间方位上进行响应时间的测量。
4.1.5.2调节温箱内气流温度至规定的初始温度,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指明,温箱的初始温度为表1规定的相应类别探测器的典型应用温度,按制造商规定的稳定时间进行稳定(如未规定,稳定10min)。然后以规定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的响应时间(从开始升温到试样动作的时间间隔)。试验过程中,保持温箱中的气流速度为0.8m/s±0.1m/s(25℃时测得),温度误差为±2℃。
4.1.6试样
试样数量应符合下述要求:
a)可复位探测器为15只;
b)不可复位探测器为62只;
c)不可复位S型探测器为63只;
d)不可复位R型探测器为68只。
4.1.7试验前检查
4.1.7.1试验前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述要求:
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紧固部位无松动。
4.1.7.2试验前应按第3章要求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4.1.8试验程序
4.1.8.1试验前对试样予以编号。
4.1.8.2可复位探测器试验程序见表2。对于可以现场调整类别的探测器,按下述方式进行试验:
a)4.3、4.4、4.5、4.6、4.8、4.23和4.24项试验应分别设置在每种类别上进行;
b)4.10项试验应设置在较高温度类别上进行;
c)其他试验应设置在任一类别进行。
4.1.8.3不可复位探测器试验程序见表3。
表2可复位探测器试验程序
表3不可复位探测器试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