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原电池和蓄电池的检验方法和要求,以确保电池在运输中(而非回收或处理中)的安全。本标准规定的要求不适用于我国法规或相关法规(见7.3)中有规定可豁免时的情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GB 8897.4—2002,IEC 60086-4-2000,IDT)IEC 61960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便携式锂蓄电池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总锂量aggregate lithium content
-一个电池中包含的所有单体电池的总的锂含量或相当的锂含量。3.2
电池battery
由以永久性电连接方式装配在一个外壳中的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组成,配有使用时所需的*端,标志和保护装置等。
3.3
扣式[单体]电池button cell ; coin cell
总高度小于直径的圆柱形单体电池,形似钮扣或硬币。3.4
[单体]电池cell
把化学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基本功能单元,由电*、电解质,容器,*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3.5
单元电池component cell
装人一个电池(battery)内的单体电池( cell)。3.6
(蓄电池的)循环cycle (of a secondary (rechargeable)cell or battery)对蓄电池进行的、以相同顺序有规律重复进行的一组操作。
注:该操作可包含在规定条件下的一连串的放电后充电或充电后放电,过程中也可包含搁置。3.7
圆柱形[单体]电池cylindrical cell
总高度等于或大于直径的圆柱形状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