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实验室用混合和
搅拌设备的特殊要求
1范围与目的
除下述内容外,GB 4793.1的第1章均适用。
1.1范围
代替:
用以下内容代替整个原文:
GB 4793的本部分适用于用于机械混合和搅拌的电动实验室设备及其附件,其机械能量影响材料和附件的形状、大小和均匀性。这种设备可包括加热装置。
注:如果设备的整体或部分既属于本部分范围内,又属于GB4793中其他--个或多个部分范围,那么它也需要满足
GB 4793中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具有加热装置的设备的要求见GB 4793.6。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79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93.1—2007,IEC 61010-1:2001,IDT)
GB 4793.1的第⒉章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