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于2017年5月28日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CEN成员有义务遵守CEN/CENELEC内部法规,该法规规定了提供该信息的条件
欧洲标准:国家标准的地位,不作任何修改。*新列表和参考书目有关此类国家标准,可向CEN-CENELEC管理中心或任何CEN申请成员
本欧洲标准有三个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一个由CEN成员负责翻译成其自己的语言,并通知CEN-CENELEC管理层中心的地位与官方版本相同。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是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德国、德国、英国、英国、德国、荷兰、英国、荷兰、荷兰、德国、瑞典、德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德国、欧洲、德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德国、芬兰、德国、新西兰,芬兰、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和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