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和灯系统 GB 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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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和灯系统 GB 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共有19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GB7000.3-1996 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4-1996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7000.6-2008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钨丝灯用内装式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8-1997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9-2008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
---GB7000.10-1999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1-1999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3-1999 手提灯安全要求
---GB7000.14-2000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5-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6-2000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7-2003 限值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本部分是GB7000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98222:2002《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及2002年的第1号修订件。
本部分对原文作了下述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代替原文中作为小数点用的,。
---原文中的引用标准IEC61046已被IEC61347-2-2替代,本部分将IEC61347-2-2对应的国标GB19510.3列为引用标准。
---原文中的引用标准IEC60928已被IEC61347-2-3替代,本部分将IEC61347-2-3对应的国标GB19510.4列为引用标准。
---原文中的引用标准IEC 60924 已被IEC 61347-2-4、IEC 61347-2-5、IEC 61347-2-6 和IEC61347-2-7替代,本部分将其中与应急灯具相关的IEC标准所对应的国家标准GB19510.5和GB19510.8列入引用标准。
---由于原文中的IEC60742的第1部分已被IEC615581替代,等效采用IEC615581的国家标准是GB19212.1,原文中的引用标准IEC60742 改为GB19212.1,分条款19.2 中符合IEC60742第4.12和4.13规定的有关要求改为符合GB19212.1中5.12和5.13规定的有关要求。
---在第10章加上原文漏了的**段应用GB7000.1的第5章和下述10.1的规定。
本部分代替GB7000.2-1996《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本版标准与GB7000.2-1996《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关于引用文件,增加了相关条款,即规范性引用文件(1.1),共有14个引用标准。
---关于定义,增加了*大过充电率(3.19)、遥控抑制装置(3.20)和遥控抑制模式(3.21)等3个定义。
---关于灯具分类,除了按GB7000.1以外,还应按本部分的附录B。
---关于标记
a) 5.5,由于相关要求在GB7000.1中已有规定,本版已删除了前版5.5的要求,故本版5.5的内容已经更新。
b) 5.6,前版中应急工作时间标记规定由本版的5.2规定,故本版5.6的内容已经更新。
c) 本版增加5.15、5.16和5.18,内容涉及灯具光学参数表达准确性的规定、使用灯具前准备工作的说明,插头插座连接灯具的警告。
---关于结构
a) 删去前版中涉及钨丝灯应急灯具的光源数量规定的6.5。
b) 删去前版的6.12,该条由本版中的第20章规定,内容涉及模拟正常供电故障的试验装置及其开关型式等。
c) 本版增加6.5和6.15,内容涉及自容式应急灯具的正常电源线路和充电线路的带电部件之间的隔离要求,以及带有遥控抑制装置的自容式灯具在应急模式工作时不应受遥控装置接线短路或接触接地影响的规定。
d) 与前版比较,本版中6.8,6.18和6.19的要求有变化,本版6.8规定用附录A 的规定来检验蓄电池;本版6.18规定铅酸蓄电池在休止模式下灯具蓄电池耗用的电流的限值增大了;本版6.19钨丝灯应急照明的自容式应急灯具中,灯泡电压的测定时机由原来的20%额定应急模式工作时间后改为30%额定应急模式工作时间。
---关于外部和内部接线,增加了10.1,规定除了有额外保护或警告以外,灯具的电气连接件应有防止断开的措施。
---关于灼热丝试验,本版标准第15章规定的试验对象扩大到应急照明灯具的外壳,试验时灼热丝温度提高至850℃。
---关于安全功能,在前版光度学性能的基础上,本版提出了光输出比和灯具的光强分布的合格判定方法(16.3),规定了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内光源的显色指数(16.4)和应急安全信号在应急模式下的照度和亮度。
---增加了附录A、附录B、附录C 和附录D,分别涉及了应急灯具用蓄电池、灯具分类及表达、亮度测量和休止模式和抑制模式装置。
本部分应与GB7000.1《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D 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江门雷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照明学会灯具专业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施晓红,陈超中,赵国松,陆光明,钟桂生,陈晓媛,陶玖祥。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000.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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