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内或户外且运行在频率50 Hz,电压为3 000 V及以上的系统中的交流断路器。
本标准仅适用于三相系统中的三*断路器和单相系统中的单*断路器。用于单相系统中的两*断路器及用于频率低于50 Hz时应遵从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
本标准也适用于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和其辅助设备。然而,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因为它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而且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种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应该提倡的。
具有预定的*间不同期性的断路器见GB/T 30846--2014;具有单*自动重合闸功能的断路器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1:在某些情况下,具有预定的*间不同期性的断路器可以按照本标准进行试验。例如,对于机械错列*的设计,可以按照本标准进行三相直接试验。对于合成试验,确定*适合的试验时,特别是与试验电流、恢复电压和瞬态恢复电压相关的,由用户和制造厂之间协商。
本标准不涉及用于电力牵引设备的移动电站中的断路器,它们包含在IEC60077[1]'中。安装在发电机和升压变压器之间的发电机断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感性负载开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
涉及具有机械脱扣装置或不能失效的装置的自脱扣断路器可参照本标准。
与线路串联电容器及其保护设备并联作为旁路开关的断路器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它们包含在GB/T 28565—2012和IEC 60143-2[3]中。
注2:验证在异常条件下性能的试验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这些异常条件是:如由于长线路或电缆突然失掉负荷时可能出现电压高于断路器额定电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