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安装
应尽量用单独导体使电子装置与供电电源直接相连,该导体只用于向电子电路供电。电子装置的安装应尽量减小外界电气干扰的影响。
对电气干抗源应加以抑制。
如果车上的蓄电池有一个*连至车体,则应对此加以说明。
由几个制造商同时供货的电子装置,有公共线直接相连时,应约定一个等电位的参考点。5.4浪涌和静电放电
5.4.1要求
所有电子装置均应能承受浪涌和静电放电,使装置在车上工作期间不因此而发生损坏和失效。电子装置应满足12.2.6规定的浪涌和静电放电试验要求。
浪通是非重复性的,产生的间隔不小于10 s.
浪涌是在装置布线接口处施加于电子装置的。通过多芯连接器与电子装置相连时,连接器和有关的布线线束应看作电子装置的一部分。
如果装置附近(一般在装置1 m范围之内)没有专门的浪涌保护装置,则应满足5.4.2的要求。5.4.2浪涌等级
设计时应考虑到电子装置可能承受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电气干扰:
a)电子装置上,与控制系统电源相连的所有连接,都应能承受12.2.6.2的浪涌;
b)电子装置上,未连至控制系统电源但与车上布线相连的,易受其他线路电磁耦合影响的全部
连接,都应能承受12.2.6.2的浪涌。电子装置配线有屏蔽时(如屏蔽电缆),这些连接可以不按上述要求。
浪涌可以是正的或负的,且无论控制系统电源电压有无都可能产生浪涌。如果电路的输入阻抗(相对于浪涌的源阻抗)较高,则浪涌将呈电压波形,否则呈电流波形。
5.5电磁兼容性
应使装置不受传导干扰或辐射干扰的不利影响,它应满足12.2.7和 12.2.8.1有关干扰试验的要求。此外,装置产生的射颤骚扰不应超出12.2.8.2中表3规定的等级。
6可靠性、可维修性和预期的使用寿命
6.1装置的可靠性
6.1.1预期的可靠性
用户可以要求制造商提供可靠性数据或满足用户的可靠性指标。在招标时,用户和制造商应按共同认可的标准商定计算的方法。
6.1.2可靠性的验证
用户规定了可靠性等级时,下列操作是必要的:—仔细监测装置性能;
—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记录装置执行的所有操作;
-为论证装置的可靠性等级,在共同认可的期限(里程或使用小时)结束后,应提供缺陷分析报告,指明更换的元器件(元器件代号,型号、生产厂、生产批号、里程和/或工作小时等),故障的定义和原因(设计的全点.软件、元器件问题等;
-为了表明装置满足规定的可靠性要求,对装置应进行可靠性评估,可采用GB/T 5080作为指南。合同中应说明具体的可靠性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