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动车power-driven vehicle
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3.2
汽车motor vehicle
由动力骃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包括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主耍用于:
——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物品),
——牵引载运货物(物品)的车辆或特殊用途的车辆,
—专项作业。
本术语还包括以下由动力驱动,非轨道承费的三轮车辆.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 kg,不带驾驶室,用于载运货物的三轮车辆,
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 kg,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多乘坐
2人(包括驾驶人)的三轮车辆,
c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oo kg 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3.2,1
载客汽车pas5cnger 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3.2,1.1
秉用车passenger car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可以装置一定的专用设备或器具,也可以牵引一辆中置轴挂车。
3.2.1.2
旅居车motor caravan
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3.2.1.3
客车bus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根据是否设置有站立乘客区,分为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