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各种类型皮革的水溶物、水溶无机物和水溶有机物。
水溶物含量的测定结果决定于皮革磨碎的程度、萃取温度、萃取时间以及皮革和水的比例。要获得有比较性的结果,必须严格遵守试验条件。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铵盐以硫酸铵的形式,作为水溶性的有机物存在于溶液中。
定义
1.1水溶物:皮革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用水萃取出来的物质。这些物质主要是有机鞣质、非鞣质和矿物盐。
1.2水溶无机物:用本方法制备出来的水溶物的硫酸盐灰分。
1.3水溶有机物:总水溶物与无机水溶物的差。
原理
制备好的样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用水萃取,萃取物进行蒸发后,在102±2℃的温度下进行干燥,并测出其水溶物。再将残渣在800℃的温度下进行硫酸化和灰化并测出水溶性无机物。两者测定结果的差即水溶性有机物。
试剂
所用的试剂必须是分析纯的。所用的水是蒸馏水或至少与蒸馏水纯度相同。
约2N的硫酸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