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公示,共抽检1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酒类32批次,不合格5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53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1.寿县古越黄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汁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8/16氨基酸态氮、总糖、非糖固形物、酒精度、苯甲酸不合格;
2.亳州市盖盛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贵州市仁怀市茅台镇相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国宾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05/08酒精度不合格;
3.安徽皇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驾贡酒5(生产日期/批号:2015/5/6酒精度不合格;
4.安徽省绩溪县吉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莲露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8/5总糖不合格;
5.淮北市金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口窖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9/26铅超标;
6.五河县小乔水特产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银鱼干(生产日期/批号:2015/4/2标签不合格;
7.安庆供水集团公司振风塔宾馆经销的魤鱼(生产日期/批号:2015/9/17检出孔雀石绿;
8.安庆市开发区小渔村酒店经销的鲫鱼(生产日期/批号:2015/9/18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超标;
9.安庆市迎江区黄高清超市经销的安庆市老渔村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全兴大豆油(生产日期/批号:2015/5/9标签不合格;
10.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15/9/23标签不合格;
11.蚌埠市许勤业石磨麻油厂生产的小磨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15/8/18标签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六安市、亳州市、宣城市、淮北市、蚌埠市、安庆市、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7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