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
旅客携带物在通过“一机两屏”时,工作人员发现一只类似鸟笼形状的圆柱形物体,外笼上方覆盖红布遮蔽,且其中的携带物与禽鸟十分相似,工作人员遂对其携带物进行检疫查验,打开发现其鸟笼中有1只活体鸟,鸟笼中放有鸟饲料,鸟笼下方布满鸟粪和零星抖落的鸟羽,有明显恶腥味。
据了解,该种鸟类名为八哥,旅客称其购买于越南河内花鸟市场,准备带回国赠送亲朋。因越南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携带活体禽鸟入境中国*易携带禽流感病毒,对动物和人造成感染,给畜牧业和国人健康带来风险。
为防止疫情疫病传入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鸟进行截留处理,开具截留单证,并送技术中心鉴定是否带有疫情。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旅客喜欢在境外购买当地特产的宠物鸟、乌龟、蜘蛛、蛇等,但这些新型宠物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携带物,且存在较大的疫情传入风险。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旅客:在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前,可提前向当地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出入境法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