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襄阳6月30日电
据检方指控,2015年1月24日,宜城某畜牧有限公司将一批病死猪进行无害处理,掩埋在该市马头山一山凹处。1月29日,宜城市南营办事处农民李某国得知后,遂与其表弟章某(另案处理商议,将死猪挖出后出售。1月30日上午,二人分别驾驶面包车和三轮车,携带铁锨和刀子等工具,来到死猪掩埋处,将掩埋于此的病死猪中的46头挖出,去除内脏后,装上章某的面包车。1月31日,章某驾驶面包车,与李某国将猪肉运往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销售,行至峪山镇金寨路段,被巡逻民警查获,当场抓获李某国,扣押面包车及车载病死猪肉1415公斤。经检测:该批猪肉为病死猪,猪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合格。
庭审中,李某国认罪服法,懊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酿成如此大错。(襄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