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发布了《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以下简称《常见问题答疑》),帮助相关方理解《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有效实施。
《常见问题答疑》编制过程中征求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ECFIC)工作委员会
本文件将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修订,以及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予以适时更新和调整。
文件构成
序号 | 问题分类 | 主要内容 |
**部分 | 综合性问题 | 1.与“原办法”的区别; 2.要求满足《管理办法》的时间以生产日期为准; 3.协调标准为强制执行文件; 4.环保使用年限的相关要求。 |
第二部分 | 关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 1.《管理办法》中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的“配套产品”概念; 2. 公布《管理办法》适用产品目录; 3.判断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管控范围的方法和流程; 4.适用范围的具体案例。 |
第三部分 | 《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 1.《管理办法》实施及企业执行的大致过程; 2. 有害物质限制中“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的解释; 3. 标识及有害物质含量表的具体要求,包括对配件和组件的标识要求,以及部分具体标识案例; 4.限量要求:《达标管理目录》的相关介绍。 |
第四部分 | 《管理办法》的其他要求 | 1.对产品生产和设计的要求; 2.电器电子产品包装的要求; 3.涉及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的问题。 |
第五部分 | 有关罚则 | 1.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个人等,确立处罚机构; 2.规定如果是*终产品被查出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即使是零部件或元器件等上游供应商造成的问题也将由*终产品的生产者负责任。 |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见: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3018/c4777618/content.html
CTI建议
《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一旦实施,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相关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需及时理解并掌握新版办法的各项技术内容,开展供应链调查,以便《办法》实施时能够及时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