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棉字〔2015〕5号
各有关市、项目承担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棉办):
今年,省棉技站和各项目县(市、区)共同承担了农业部高产创建、轻简育苗移栽及省财政厅2014-2015年度
一、测产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于9月15日前后对项目进行测产,并将自测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20日前报省棉技 站、市主管单位;市主管部门9月25前对项目进行复测验收,并及时将复测结果报省站;省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 产量复测。轻简育苗和财政推广项目田间测产可参照高产创建万亩片测产办法。
二、全面总结
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搞好年终总结。主要包括任务落实、技术措施、工作创新、实施成效、资金使用、影像资料等,并将总结材料于11月10日以前报省棉技站。
各市、项目承担县(市、区)接通知后,要认真落实,扎实工作,确保项目测产验收、总结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名单
1.2015年承担棉花高产创建项目县(市、区)(略)。
2.2015年农业部《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嘉祥县,菏泽市巨野县、成武县、单县。
3.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抗虫棉超高产模式化栽培技术》项目承担单位:东营市垦利县、聊城市高唐县。
4.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棉花轻简化生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滨州市无棣县。
5.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盐碱地棉花丰产栽培技术》项目承担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滨州市沾化县、德州市夏津县。
联系人:徐勤青、于谦林
电话:400-101-7153、67866315
传真:0531-823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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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鲁农棉字【2015】5号.doc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