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的总则、技术流程、野外观测样地选择与样方设置、野外观测指标体系和野外观测技术方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及省级行政区陆域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其他地理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36197 土壤质量 土壤采样技术指南
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GB 9834-88 土壤有机质测定法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5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
HJ 962 土壤 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
HJ 1166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
LY/T 1225 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的测定
NY/T 53 土壤全氮测定法
NY/T 1121.4 土壤检测 第 4 部分:土壤容量的测定
NY/T 1233 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SL 27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草地生态系统 grassland ecosystem
在中纬度地带大陆性半湿润和半干旱气候条件下,以一年或多年生的草本植被为主的植物群落,本标准中包括草甸、草原、草丛和稀疏草地。
3.2
草甸 meadow
在中度湿润条件下形成的多年生草本植物组成的植被类型。
3.3
草原 prairie
在温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发育形成的以草本植物为主的植被类型。
3.4
草丛 underbrush
中生和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组成的植被类型。
3.5
稀疏草地 sparse grassland
植被覆盖度为 4%~20%的草地,包括干旱区一年中曾经返青过,后来又枯死的草地。
4 总则
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应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性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的原则。
5 技术流程
本标准制定了草地生态系统类型识别、样地样方设置、观测指标体系构建、明确野外观测技术方法等技术流程,具体如图 1。
图 1 野外观测总体技术流程
6 草地生态系统类型
根据 HJ 1166 中生态系统分类体系,草地生态系统的类型包括草甸、草原、草丛和稀疏草地。
7 野外观测样地选择与样方设置
7.1 样地选择
7.1.1 样地选择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避免在权属不清、变更频繁的地区选择样地。
外业采样率平均每 10 000 km²设置 1 个固定样地,在生态系统类型交错和复杂的区域可适当增加样地个数,在类型单一的区域可适当减少样地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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