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测方法。
本标准分别适用于微型计算机和显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9313 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射线管显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18313-2001 声学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微型计算机
在微型机硬件系统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系统软件构成的实体。包括台式微型机、便携式微型机、PC一工作站和PC一服务器。
3.2 低能耗工作状态
计算机开机期间,在一定时间内 未触及键盘、鼠标等外部设备时,设备自动进入的一种节能状态。在该状态下所有设备部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功耗,当外部有唤醒信号进入时,能够自动恢复到原工作状态。
3.3 节能状态Al
在键盘后一次使用、鼠标后一次操作或后一次收到信息后的一段时间内,显示器经进入节能状态A1。当再一次触摸键盘或鼠标,或当电脑收到信息后,显示器可自动恢复到可读状态。
3.4 节能状态 A2
在节能状态A1基础上,若有一段时间仍未触摸键盘,显示器经进入节能状态A2。当再一次触摸键盘或鼠标,或电脑收到信息后,显示器可自动恢复到可读状态,而这次恢复时间可能与冷启动时间相同。
3.5 USB
通用串行总线架构。
3.6 电源管理预置默认值
微型计算机在出厂时,由生产商设定的电源管理值。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9813或GB 9313的要求。
4.2 产品应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
4.3 产品安全性能应符合GB 4943-2001的要求。
4.4 产品应符合GB 9254-1998中 B级骚扰限值的要求。
4.5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 技术内容
5.1 能耗指标
5.1.1 台式微型机、工作站和 Pc 一服务器应符合表1的能耗要求。
表1 台式微型机、PC一工作站和PC一服务器的能耗要求
主机额定消耗功率/ W | 低能耗工作状态时功耗 | 电源管理预置默认值 |
≤200 | ≤15 W | ≤30 min |
> 200,≤300 | ≤20 W | ≤30 min |
> 300,≤350 | ≤25 W | ≤30 min |
> 350,≤400 | ≤30 W | ≤30 min |
> 400 | 不大于电源大额定输出功率的10% | ≤30 min |
B型注1 | 不大于电源大额定输出功率的15% | ≤30 min |
注1:B型:当前具有网络功能的计算机的处理器和储存器可以在休眠模式下维持网络连接,达到 B型要求的计算机无论是否处于休眠模式均保持着相同的网络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