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和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机械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耐久性要求和在用符合性要求,如:
一工业钻探设备; 一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
一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一林业机械;
一材料装卸机械;
一雪犁装备;
一机场地勤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耐久性要求和在用符合性要求,如:
一空气压缩机;
一发电机组;
一渔业机械(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
一水泵。
大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用柴油机及其船舶执行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47.1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V阶段)
GB 20891-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HJ437-2 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和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 技术要求
ISO 15031-3道路机械机械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3部分:诊断连接器和相关的电路:技术要求及使用
ISO 1503 1-4道路机械机械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4部分:外部试验装置
ISO 1503 1-5道路机械机械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5部分:排放相关的诊断服务
ISO DIS 15031-6:2004道路机械机械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6部分:诊断故障代码的定义
ISO 15765-4道路车辆对控制器区域网(CAN)的诊断 第4部分:与排放有关系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