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苯胺类化合物属于有毒有机物,实验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胺、3-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 3-氯苯胺、4-氯苯胺、2,4-二硝基苯胺、2,6-二氯-4-硝基苯胺和联苯胺等 8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00 L,定容体积为1.0 ml,进样体积为 5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3μg/L~ 0.7μg/L,测定下限为 1.2μg/L~2.8μ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在碱性条件下,用二氯甲烷萃取水中苯胺类化合物,脱水、浓缩转化溶剂为乙腈,定容后经C18液相色谱柱分离,二*管阵列检测器或多通道紫外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 干扰和消除
水中可能有酚类或其他物质干扰测定,碱性条件下萃取。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实验用水。
5.1 乙腈:液相色谱级。
5.2 甲醇:液相色谱级。
5.3 二氯甲烷:农残级。
5.4 抗坏血酸。
5.5 苯胺类化合物标准溶液:ρ=10.0m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