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致突变性测定的蚕豆根尖微核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垃圾渗滤液的致突变性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微核 micronucleus
在细胞有丝分裂后期,由于整条染色体或染色体片段滞留细胞质中,末期以后, 它们在子细胞的细胞质内形成单个或多个小核,因比主核小得多,故称微核。
3.2
有丝分裂指数 mitotic index
观察每 1 000 个细胞中,处于有丝分裂期的所有细胞数占总细胞数的比率。
3.3
参比物质 reference substance
测试中,用于验证方法敏感性的已知阳性对照物质。
4 方法原理
将经过浸种催根后长出的蚕豆初生根暴露于受试水样中处理一定时间,经恢复培养、固定染色后,制片镜检,以蚕豆根尖初生分生组织区细胞及其微核为观察对象,由于致突变物质或因素可引起细胞微核的增加,通过比较受试水样与空白水样处理后蚕豆根尖细胞中微核率水平的差异,判断受试水样是否存在致突变遗传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