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术语和定义
2.1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氢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人造奶油
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