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酸价的三种测定方法--冷溶剂指示剂滴定法(**法),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第二法)和热乙醇指示剂滴定法(第三法)。
**法适用于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辣椒油除外)、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植物油料共计7类。
第二法适用于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和含油食品中提取的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包括辣椒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植物油料、油炸小食品、膨化食品,烘炒食品、坚果食品,糕点、面包,饼干,油炸方便面,坚果与籽类的酱、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腌腊肉制品﹑添加食用油的辣椒酱共计19类。
第三法适用于常温下不能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共计6类。
2原理
用有机溶剂将油脂试样溶解成样品溶液,再用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中和滴定样品溶液中的游离脂肪酸,以指示剂相应的颜色变化来判定滴定终点,*后通过滴定终点消耗的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计算油脂试样的酸价。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3.1试剂
3.1.1 异丙醇(C,H;O)。3.1.2乙醚(C,H。O)。
3.1.3 甲基叔丁基醚(C,H:O)。3.1.495%乙醇(CH。O)。
3.1.5酚酞(CoHO:) ,指示剂,CAS:77-09-8。
3.1.6百里香酚酞(Ca;HO。) ,指示剂,CAS:125-20-2。3.1.7碱性蓝6B(C,; Hs:N: O:),指示剂,CAS:1324-80-7。
3.1.8 无水硫酸钠(NagSO;),在105 ℃~110 ℃条件下充分烘干,然后装入密闭容器冷却并保存。3.1.9无水乙醚(C,H:。O)。
3.1.10石油醚,30 ℃ ~60℃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