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 GB 4706.48-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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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 GB 4706.48-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umidifers

中国标准分类(CCS):K09
国际标准分类(ICS):13.260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10-05-01
页数:13
标准状态:现行
点击数:530
更新日期:2021-08-04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加湿器的安全。 注1:以下器具在适用范围内: —雾化水的器具; —由加热蒸发水的器具; —使空气吹过潮湿介质的器具。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加湿器,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加湿器也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加湿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加湿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 —液体加热器(GB 4706.19); —打算使用在加热、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的加湿器(IEC 60335-2-88); —医用电气设备(GB 9706.1); —工业专用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加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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