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力系统中限制过电压、保护电气设备免受过电压损坏的碳化硅阀式避雷器(以下简称避雷器)。
避雷器的正常使用条件
符合本标准的避雷器,按照下列正常使用条件,适用于户内外运行。a.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40℃;
b.海拔高度不超过1 000 m;
c.电力系统的额定频率为50 Hz;
d.在避雷器的安装点电力系统的短时工频电压升高不超过避雷器额定电压。
1.3避雷器的异常使用条件
如果避雷器要在下列异常条件下运行,应由供需双方协议。
a.环境温度超过+40℃或低于一40℃;
b.海拔高度超过1000 m;
c.有可能损坏绝缘表面或安装器具的烟雾或蒸汽;
d.受烟尘、盐雾或其它导电物质的过度污染;
e.带电冲洗;
f.湿热带强雷地区;
g.灰尘、气体、挥发性气体的爆炸性混合物;
h.异常的摇动或机械震动;
i.使用点的系统短时工频电压升高有可能超过避雷器的额定电压;
j.异常的运输或贮存;
k.地震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