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履行好酒类监管职能,该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酒类市场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各尽其职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做好酒类市场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规范主体资格。该局对辖区内酒类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格酒类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该局以培育品牌企业为重点,深入酒类企业加强行政指导,帮助和指导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品牌战略规划,不断做大做强本地品牌。
四是加强日常巡查。该局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商品予依法封存;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等行为严厉查处;对进口酒类,认真查看标签是否有中文说明、是否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酒的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加强广告监管。该局重点加强易发和频发的促销广告、有碍精神文明建设和违背社会主义良好风尚及含有不良政治导向的违法广告、含有“**”“**”国家机关等内容的酒类广告作为监管重点。
六是强化自律制度。该局在指导酒类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监督酒类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七是保护专用权。该局严厉查处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仿造包装、装潢、产地,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是开展政企联合打假。该局先后与多家酒类生产厂家开展联合打假,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该局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予以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对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线索或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是强化社会宣传。该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酒类管理宣传和服务支持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集中上街宣传、日常监管发放宣传册、电视网络以及12315、12331、12365举报电话,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形成共同促进酒类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以来,该局共开展政企联合打假6次,立案4件,没收问题白酒200余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