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 、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淀粉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污染物产生指标
指单位量 产品的生产 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 。该类指标主要为废水产生量及污染物产生量。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共给出了淀粉工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淀粉工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列于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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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445-2008 清洁生产标准 淀粉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