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渗透系数调查的工作程序、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细颗粒物浓度实测法,开展民用建筑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渗透系数调查。民用建筑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渗透系数调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78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T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与处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93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67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QX/T 152 气候季节划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
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3.2
环境空气ambient air
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3
细颗粒物fine particulate matter
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 2.5的颗粒物,简写为 PM2.5。
3.4
细颗粒物渗透系数 PM2.5infiltration factor
指室外环境空气细颗粒物通过民用建筑围护结构、通风系统、人群活动等进入室内环境,并保持悬浮状态的细颗粒物与室外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的浓度比值。
3.5
室内环境indoor environment
指人们工作、生活、社交及其他活动所处的相对封闭的空间。
3.6
室外环境outdoor environment
指人们工作、生活、社交及其他活动所处的建筑物围护结构以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