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试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和标准溶液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合物,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卤代烃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氯甲烷等35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其他挥发性卤代烃如果通过验证也适用于本标准。
当取样量为2 g时,35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方法检出限为2~3 μg/kg,测定下限为8~12 μg/kg。详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 样品采集储存与运输
GB 17378.5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 沉积物分析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顶空瓶内样品中的挥发性卤代烃向液上空间挥发,产生一定的蒸气压,并达到气液固三相平衡,取气相样品进入气相色谱分离后,用质谱仪进行检测。根据保留时间、碎片离子质荷比及不同离子丰度比定性,内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4.1 实验用水:二次蒸馏水或纯水设备制备水,使用前需经过空白检验,确认无目标化合物或目标化合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4.2 甲醇:农残级,使用前需通过检验,确认无目标物或目标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4.3 氯化钠(NaCl):优级纯,在马弗炉中400℃下烘烤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贮于磨口棕色玻璃瓶中密封保存。
4.4 磷酸(H3PO4):优级纯。
4.5 基体改性剂:将磷酸(4.4)滴加到100 ml实验用水中,调节溶液pH值小于2;再加入36 g氯化钠(4.3)混均。于4℃下保存,可保存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