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的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注: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ISO 105-X12:2001, MOD)
GB/T 3922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 105一E04:1994)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 5713-1997,eqv ISO 105-E01:1994)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7573一2009,ISO 3071:2005,MOD)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
GB/T 23344 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3.2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general safety specification
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基本的要求。
3.3
婴幼儿纺织产品textile products for infants
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3.4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textile products with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