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原理
先分别测定出乳及乳制品中的总固体含量、脂肪含量(如添加了蔗糖等非乳成分含量,也应扣除),再用总固体减去脂肪和蔗糖等非乳成分含量,即为非脂乳固体。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4.1平底皿盒:高20 mm~25 mm.直径50 mm~70 mm 的带盖不锈钢或铝皿盒,或玻璃称量皿。4.2短玻璃棒;适合于皿盒的直径,可斜放在皿盒内,不影响盖盖。
4.3石英砂或海砂;可通过500 pam孔径的筛子,不能通过180 pum孔径的筛子,并通过下列适用性测试:将约20 g的海砂同短玻棒一起放于一皿盒中,然后敞盖在100 ℃±2℃的干燥箱中至少烘2 h。把皿盒盖盖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1 mg。用5 mL水将海砂润湿.用短玻棒混合海砂和水,将其再次放入干燥箱中干燥4 h。把皿盒盖盖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精确至0. 1 mg,两次称量的差不应超过0.5 mg。如果两次称量的质量差超过了0.5 mg,则需对海砂进行下面的处理后,才能使用:
将海砂在体积分数为25%的盐酸溶液中浸泡3 d,经常搅抨。尽可能地倾出上清液,用水洗涤海砂,直到中性。在160℃条件下加热海砂4 h。然后重复进行适用性测试。
5仪器和设备
5.1天平;感量为0.1 mg.5.2干燥箱。
5.3水浴锅。